关于通川区凤凰大道472号1宗门市公开招租的公告
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拟将通川区凤凰大道472号1宗国有资产对外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公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物位置 |
结构 类型 |
测量面积(㎡) |
招租底价 (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招租方式 |
招租 用途 |
1 |
凤凰大道472号附2号 |
钢筋 混凝土 |
26.06 |
30,000 |
5 |
3,000 |
公开招租 |
商业 |
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请参加竞价招租的单位和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标的物现状。参加竞价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了解及认可所招标的物现状等一切情况,我公司不保证所招租标的物品质及缺陷瑕疵。
二、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二)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交纳竞租保证金(详见对外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三)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出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5日至 2023年11月26日17时止。
四、现场报名、租赁保证金的交纳及资格审查时间、公开竞价时间、地点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6日17时00分止;
(二)报名地址:通川区凤凰大道472号(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6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
(五)公开竞价时间:2023年11月27日10时30分;
(六)公开竞价地点:通川区凤凰大道472号(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
(一)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等相关证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银行出具的关于竞租保证金转账或现金缴纳的凭证(原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二)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银行出具的关于竞租保证金转账或现金缴纳的凭证(原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三)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银行出具的关于竞租保证金转账或现金缴纳的凭证(原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5.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四)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竞租:
1.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的;
2.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3.现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4.意向承租人须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与竞租。
六、现场公开竞价方式和竞租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现场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现场公开竞价是对本项目第一年租金竞价,每轮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或500元的整倍数,最终以报价高者且不低于招租底价的意向承租人成交。如只有一家报名的,可以招租底价成交。
注: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即现场公开竞价时意向承租人响应招租底价为第一轮应价。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方式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
账号:2250 2101 0400 1491 1。
(三)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双方在公示期三个工作日结束后无异议,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租人在《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出租方即将资产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租金按年交付,并缴纳租赁保证金,保证金按《达州市高新科创有限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收取(承租人以不低于10%的比例缴纳租赁保证金),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无息退还。以后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前提前一个月交纳。
七、其他事项
(一)若竞租成功,承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可全额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若竞租未成功,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的。
2.若竞租成功后,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承租人不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解缴。
(三)本招租须知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国有资产租赁合同》。
(四)房屋租赁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时起算。
(五)联系方式:
出租方: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洋 联系电话:13677682361
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