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川区凤凰大道472号1宗门市公开招租的公告


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拟将通川区凤凰大道472号1国有资产对外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公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物位置

结构

类型

测量面积(㎡)

招租底价

(元/年)

租赁期限(年)

租保证金(元)

招租方式

招租

用途

1

凤凰大道472号附2号

钢筋

混凝土

26.06

30,000

5

3,000

公开招租

商业

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请参加竞价招租的单位和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标的物现状。参加竞价招租者一旦报名,表明了解及认可所招标的物现状等一切情况,我公司不保证所招标的物品质及缺陷瑕疵

二、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二)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交纳竞租保证金(详见对外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三)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出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31115日至 2023112617时止。

四、现场报名、租赁保证金的交纳及资格审查时间、公开竞价时间、地点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31115日至2023112617时00分止;

(二)报名地址:通川区凤凰大道472号(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126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时间:2023112710时00分;

(五)公开竞价时间:2023112710时30分;

(六)公开竞价地点:通川区凤凰大道472号(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

(一)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等相关证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银行出具的关于竞租保证金转账或现金缴纳的凭证(原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二)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银行出具的关于竞租保证金转账或现金缴纳的凭证(原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三)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银行出具的关于竞租保证金转账或现金缴纳的凭证(原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5.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四)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竞租:

1.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的;

2.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3.现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4.意向承租人须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与竞租。

六、现场公开竞价方式和竞租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现场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现场公开竞价是对本项目第一年租金竞价,每轮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或500元的整倍数,最终报价高者且不低于招租底价的意向承租人成交。如只有一家报名的,可以招租底价成交。

注: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即现场公开竞价时意向承租人响应招租底价为第一轮应价。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方式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

账号:2250 2101 0400 1491 1

(三)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双方在公示期三个工作日结束后无异议,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租人在《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出租方即将资产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租金按年交付,并缴纳租赁保证金,保证金按《达州市高新科创有限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收取(承租人以不低于10%的比例缴纳租赁保证金,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无息退还。以后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前提前一个月交纳。

七、其他事项

(一)若竞租成功,承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可全额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若竞租未成功,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的

2.若竞租成功后,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承租人不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解缴。

)本招租须知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国有资产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时起算。

)联系方式:

出租方: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洋    联系电话13677682361


附件一:租赁申请书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国有资产租赁合同

附件四:承诺函

 

 

达州市创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