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租 公 告

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方)拟将通川区朝阳中路等9宗国有资产对外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公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表

序号

标的物门牌编号

结构类型

测量面积(㎡)

招租底价(元/年)

租赁期限(年)

竟租保证金(元)

招租方式

1

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251#

框架

18.11

39000.00

5

5000.00

公开招租

2

通川区西外金山北路173号

砖混

60

28800.00

5

3000.00

公开招租

3

达川区南坝路(现南滨路三段597#)

砖混

17.32

8000.00

5

2000.00

公开招租

4

A栋1—1

砖混

205.94

9600.00

5

2000.00

公开招租

5

A栋1—2

砖混

205.94

9600.00

5

2000.00

公开招租

6

1区-10-1房屋

砖混

1306.60

8000.00

5

2000.00

公开招租

土地

 

1338.79

7

2区—10—1

砖混

258.57

26000.00

5

3000.00

公开招租

2区—10—2

砖混

133.00

2区—10—3

砖混

53.76

2区—10—4

砖混

703.00

2区—10—5

砖混

500.00

土地

 

4941.00

8

2区—2-1

 

462.52

18000.00

5

3000.00

公开招租

9

3区教练场占地

 

661.50

6000.00

5

2000.00

公开招租

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请参加竞价招租的单位和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标的物之现状。参加竞价招租者一旦报名,既表明了解及认可所招标的物现状等一切情况,我公司不保证所招标的物品质及缺失

二、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二)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交纳竞租保证金(详见附表)。

(三)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出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递交时间: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31日17时截止。

资料递交要求:资格审查当日,已在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申请的意向承租人须在17时之前的工作时间将竞租资格审查所需原件现场提交至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814或1816室。

(二)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1)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等相关证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银行出具的关于竞租保证金转账或现金缴纳的凭证(原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1)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银行出具的关于竞租保证金转账或现金缴纳的凭证(原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1)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银行出具的关于竞租保证金转账或现金缴纳的凭证(原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须与报名人姓名相一致:

5)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三)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竞租:

1)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的。

2)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3)现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四)意向承租人须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与竞租。

四、现场公开竞价方式和竞租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现场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现场公开竞价是对本项目第一年租金竞价,每轮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或500元的整倍数,最终报价高者且不低于招租底价的意向承租人成交。如只有一家报名的,可以招租底价成交。

注: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即现场公开竞价时意向承租人响应招租底价为第一轮应价。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方式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达州银行达川支行;

账号:828110100100000129。

(三)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双方在公示期三个工作日结束后无异议,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租人在《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出租方即将资产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租金按年交付,并缴纳租赁保证金,保证金按《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收取,在租赁关系终止时退还(不计息)。以后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前提前一个月交纳。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0天,自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31日17时00分止。

七、现场报名、租赁保证金的交纳及资格审查时间、公开竞价时间、地点: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 7月20日至2020年7月31日17时00分止;

(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17时00分(以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到账为准);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3日9时30分;

(四)公开竞价时间:2020年8月3日10时00分;

(五)公开竞价地点: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八、其他事项

(一)若竞租成功,承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可全额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若竞租未成功,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的:

2、若竞租成功后,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承租人不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出租方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使用权交割日(以资产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期间损益由出租方承担或享有。

(三)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解缴。

(四)本招租须知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国有资产租赁合同》。

(五)因原承租人拒不腾退房屋导致延期向新承租人交房的,我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房屋租赁期限从正式交房时起算。

(六)联系方式:

出租方: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杜先生

联系电话:0818—2675074

 

    附件:1.租赁申请书(样本).docx

         2.授权委托书.docx

         3.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x

         4.承诺函.docx                  

 

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7 月 20 日